一个国家或城市能够举办奥运会,在如今是个无以伦比的荣誉。但在1984年以前,奥运会的承办主要是靠强制指定,各个国家避之不及。原因很简单:太赔钱。1984的洛杉矶奥运会当初美国政府拒绝承办,直到最后由天才商人尤伯罗斯出面,才一举改写奥运会的历史。
尤伯罗斯一方面厉行节约:不盖奥运村、借用附近的大学生宿舍,利用现有比赛场馆,缩编、招募志愿者。最关键的是创收方面的锐意创新:只限定30家企业最终有资格赞助,每个行业一家,每家最低赞助门槛400万美元。赞助方案公布后,各行业内冤家大打出手,可口和百氏竞争,最后可口可乐以1260万美元获得独家赞助资格;柯达认为400万太贵,富士喜出望外的以700万的赞助费用成交;最高莫过于电视转播权的拍卖,美国三大电视网角逐竞拍,最终NBC以1.2亿获得转播权。
尤伯罗斯的成功在于成功运用了“2/8法则”,30家赞助商共赞助3.85亿美元,而1980年莫斯科381家赞助商才赞助900万。这是奥运史上第一次赢利的奥运会,如今的奥运会已经是不可同日而语了。
“2/8法则”这一黄金法则在商业领域的成功案例举不胜举。但在服务经济时代、特别是电子商务时代,“2/8法则”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长尾理论”。
“长尾理论”的基本原理是:只要存储和流通的渠道足够大,需求不旺或销量不佳的产品所共同占据的市场份额可以和那些少数热销产品所占据的市场份额相匹敌甚至更大。即众多小市场汇聚成可与主流大市场相匹敌的市场能量。
长尾理论已经成为一种新型的经济模式,被成功应用于网络经济领域。如Google就有效地利用了长尾策略:Google广告使得无数中小企业都能自如投放网络广告,并使得大批中小网站都能自动获得广告商投放广告。Google广告因此汇聚成千上万的中小企业和中小网站,其市值已超过800亿美元,被认为是“最有价值的媒体公司”,远远超过了那些传统的老牌传媒。如果Google只是将市场的注意力放在20%的大企业身上,那么也很难创造现在的辉煌了。这种商业模式的成功让人们看到,只要将尾巴拖得足够长,就会聚沙成塔。
无论是“2/8法则”,还是“长尾理论”,都有自己适用的领域。不同领域的成功经验是不同的,每个企业的商业模式都有它的独特性,必须因地制宜。否则,今天的成功经验就成为了明天的失败教训。
商业模式设计和创新无疑是重要的,但不是一劳永逸。所有成功的大企业都是从小企业秉持成功的商业模式中一步步走过来的。沃尔玛不过是开杂货店的、可口可乐是卖汽水的、苏宁是开家电店的。这些普通行业的成功其实在说明一个道理:无论是什么行业,关键是要找出适宜的商业模式,并通过对商业模式执行细节进行优化设计,把商业模式的赢利能力快速发挥到极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