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天总算还争气,阴阴的没下雨。这边儿子、外甥、侄女早就耐不住了,拉着我往山上杀去。三个人中,侄女最大,我儿子最小,侄女便是小小孩子王——大孩子王,就只能算我了。
昨天零零星星地下过雨,山路有点泥泞,越往山中间去越是。这山就挨着城,低矮、杂草丛生。要是单只有我,还真是不屑于来此。不过,来了也总得带点什么回去吧,我叹口气,带着相机在后面磨磨蹭蹭,他们一溜烟地不见了,美其名曰找笋去。我一个人忙着拍一些小花小草倒也惬意。
没过多久,听见侄女在喊救命,说是星星(我儿子)的鞋陷在泥里拨不出来了。我赶去一看,陡峭无路的山坡上,儿子一只脚已经光着脚丫悬着,一只手抓着树干,侄女在一边搀着他,外甥在一边看热闹。儿子一看到我到场了,赶紧不磨矶了,讨好地看我一眼,忙把光脚丫踩在泥里,准备下来。我赏他一个大大的白眼,不过还是费劲地上去,给他卷起裤脚,拎上泥鞋,搀着他下来。下来后在路上站定,他说:“妈妈,没关系的,等一会儿我可以去下面池糖里洗的。”他昨天才换的裤子上满是泥巴,我说:“那裤子呢?”他吐吐舌头,光脚丫踩着石子路直是皱眉也不吭气。
在池塘边上坐定,他两只脚在水里晃啊晃就是晃不净泥巴,也不敢支使我做,我帮他洗去,然后用纸巾抹干,抱着肉乎乎的他起来的时候,我心底里直想笑:儿子,其实我一点也不介意你闯这点小小的祸,小孩子在大自然中疯一点算什么呢。只是无论如何,我也不想把这话说出来,要不,他还真不知道会无法无天成啥样。
回家路上,他们争着把比筷子还细的笋举在前面拍照留念,早把那陷进泥坑里的事忘光了。
回到家,儿子写日记,在我的威逼利诱之下才不好意思地拿出来,我看到他写的大致是:山上风景秀丽(我没见到秀在哪里),我和姐姐、哥哥三人在山上挖笋,我们每人挖了多少笋,我也找到了许多……只字不提那段陷在泥里的事。问他是不是忘写陷泥坑的事了,他哼地把脖子一歪:不想写。
再看外甥的,他写道,弟弟这呆头鹅最笨,陷在泥里出不来,我跟姐姐一点事都没有。
而侄女的则是:我带着两个弟弟快快乐乐地找笋,我还把大的笋让给弟弟……
看完他们的日记,除了天气路线一样的外,写的细节居然都不是同一个点上,我撑不住想笑:这些个不省心的孩子呀。
晚上倒是一齐把勺子往笋打鸡蛋里伸。